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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区直单位职工2023年度住房补贴和追增2022年度住房补贴预算计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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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区直单位职工2023年度住房补贴和追增2022年度住房补贴预算审核工作计划5月中旬开始,为做好住房补贴预算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厅(局、部、委、办)负责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包括所驻地已开始实施住房补贴制度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预算报审工作。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单位报送的住房补贴预算进行审核,将经审查核准确定的住房补贴额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列入各单位2023年度财政部门预算。

(三)2023年度住房补贴预算审核时间为5月16日至7月30日。各单位审核时间安排见《区直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住房补贴审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8月15日前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报送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审批。

二、审核内容及方式

(一)计算住房补贴的工资标准及构成。

1.2023年度住房补贴的工资标准以2022年4月份工资为依据,具体构成为。

(1)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项目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追增2022年度住房补贴的计算方式。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增资后的最新工资(十二月份)标准予以核算,并将追增的2022年度住房补贴列入2023年财政预算。区属驻其它市(县)单位追增部分单独列表,在审批表里一并核算汇总。

(二)新增人员住房补贴。

1.各单位应及时建立新增人员住房档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纳入本单位住房补贴预算审核。2021、2022年度新增人员住房补贴未纳入2022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的,由所在单位提供追补申请和住房补贴计算明细表,申请追补2022年度住房补贴。

2.2022年度由市、县(区)调入区直部门人员的职工住房补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银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实施细则》计核,计核标准以调入单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工资审批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中标注的调出单位住房补贴核发情况追补。

(三)银川市以外区属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区属驻其他市(县)单位执行所在地住房补贴政策,由当地住房补贴审核部门审核,以当地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及核准金额编制年度住房补贴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按照《区直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住房补贴审核时间安排表》中时间要求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复核。凡所属地没有住房补贴实施方案和未经当地住房补贴审核部门审核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不予复核。

(四)住房补贴报表编制和使用。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标准、职务、职称、本人及配偶住房等情况,编制《职工住房补贴计算明细表》、《职工住房补贴审核表》,在本单位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工住房补贴计算明细表》、《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由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本单位经办部门、本单位财务存档,单位以审核通过的报表作为记账凭证。

(五)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2021年12月份、2022年度4月份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

2.2021年我中心审核通过的2022年度《职工住房补贴计算明细表》、《职工住房补贴审核表》电子版、纸质报表;

3.2023年度《职工住房补贴计算明细表》、《职工住房补贴审核表》,报送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

4.新增人员(包括新录用人员和新调入人员)《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单(介绍信)》、新增人员追补2022年度住房补贴申请函一式四份;

5.区属驻其他市(县)单位2023年度住房补贴预算资金申请函一式四份;追补以前年度住房补贴的,附预算资金追补申请函和追补资金汇总表一式四份。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核算住房补贴预算金额并按时报审。未在规定时间报审、漏报、计算错误的,原则上不再补核、补批。

2.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和违反国家及自治区房改政策,瞒报、虚报住房及有关情况冒领住房补贴的,收回多领取补贴金额,暂停计发该单位住房补贴,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职工住房补贴计算明细表》、《职工住房补贴审核表》、《审核时间安排表》、《填表说明》等,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xgjj.com.cn/)“表格下载”窗口中下载。

联系 人: 马源霞  田晓棠

联系电话:0951—5044361

附件:2023年度区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预算计核材料(一套)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