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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窗口、两个平台、三项举措

信息来源:  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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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全力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了更好更安全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过“一个窗口”“两个平台”“三项举措”,积极推行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服务,全力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据统计,从2月3日至24日,该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访问量超3万次;共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961件,其中:归集业务906件、提取业务55件。

一是把好“一个窗口”,及时准确咨询解答。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12329服务热线及中心柜台服务电话,为单位、职工实时提供业务政策解答、网上办理指导以及现场办理预约服务。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做到了“一个窗口”服务、“一个口径”解答。自2月3日以来,该中心各渠道共受理各类咨询923个,均逐一回复,回复率达到100%。

二是依托“两个平台”,网上业务应办尽办。以全区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和自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化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两个平台”涵盖住房公积金全部归集业务、部分提取业务的优势,实行网上申报、线下审批、全流程网上即时办结的业务服务模式,有效促进群众足不出户申报,中心不见面审批办结的良性互动,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一次都不跑”。自2月3日至24日,该中心线上办结业务781件,占到总业务的81.27%。

三是实施“三项举措”,用心服务企业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通过网上签约的方式,可以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按月自动对冲偿还贷款,缴解职工的还贷压力。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可灵活调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 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缓缴期间,企业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单位缓缴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