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理材料,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要件等方式,精简提取、归集业务要件六项,不仅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间,还减少缴存职工的办事成本和负担,实现让群众到管理中心办事“轻松跑一次”,为缴存职工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在归集业务方面:取消职工身份证,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以及开户证明材料就可为企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并启缴业务;简化住房公积金开具缴存证明业务材料,取消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正式税务发票或契税发票,缴存职工通过本人身份证即可开具缴存证明。
在提取业务方面:取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原需提供借款借据(或贷款支付凭证)、近三个月还款凭证或贷款基本情况表三项要件;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原需借款借据(或贷款支付凭证)、近三个月还款凭证或贷款基本情况表,《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回执》四项要件;取消缴存职工办理意外灾难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原需提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材料一项要件;取消加装住宅电梯提取原需签字盖章的加装电梯安装合同、意向承诺书、资金分配方案(表)原件三项要件。
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数据共享、减少企业成本,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