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再施“组合拳”
“真是想不到,‘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办理能这么方便,只需提供一次资料,全部流程一次办结。”4月6日,市民王先生只跑了一趟中心业务大厅,就办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项业务的全部手续,让他很高兴。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始终紧盯缴存职工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精致服务为着力点,以解决职工实际问题为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做好贷款服务。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通过优化贷款流程,压减贷款时限,精简办理要件,打通贷款审批“高速路”,实现贷款“一次办”,“公商”贷款联动受理,将组合贷款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以实际行动推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压减时限,全程高效“快速办”
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多方联动,加强协作,通过信息共享,打通贷款审批“高速路”,在“审批、抵押、放款”等环节多维度提速,通过并联审批、网上抵押、电子印章、快速同步办理等模式,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目前,中心与银行组合贷款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流程再造,贷款受理“一次办”
以往办理组合贷款,缴存职工需要先去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待中心审批通过后,再去银行申请商业贷款,最后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抵押登记业务。为此,缴存职工需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还要重复准备材料,费时又费力。针对这一情况,中心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整合归并公积金、银行和不动产同类材料,完善审批材料传输渠道,积极推动公积金、商业贷款同步受理,实现组合贷款受理“一次办”。
“公商”联动,贷款审批“并联”
按照“两同步、一同时”的原则,实现组合贷款由“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办理。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延伸网点,缴存职工一次性提交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办理资料,完成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同步受理;中心、银行根据各自贷款审核流程同步进行审核;贷款审批通过后,中心和商业银行同时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同时放款,实现了组合贷款“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时放款”的“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