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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党委政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信息来源:  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2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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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党委政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起,在全区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昨天,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视频会议,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时期,地区竞争日益成为发展环境之争。对照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的新要求,宁夏发展环境还不完全适应,突出表现在思想解放不深入,存在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敢试敢干的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宗旨意识不牢固,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摆不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体制机制不顺畅,存在部门分割、程序繁琐、信息不透明、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不强的问题。一些单位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庸懒散现象。一些干部存在方法简单、对群众态度生硬、律己不严、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现象。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为突破口,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为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活动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主要任务是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制环境;营造诚实守信、尊重规则的人文环境;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灵活便捷、服务发展的金融环境;营造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并把优化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作为重点。

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与创先争优、效能建设、行风评议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统筹协调、有序推进。要把全体公职人员和服务窗口单位人员作为活动主体,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活动,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成为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对影响发展环境的各种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对责任人采取信访约谈、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岗位、免职降职降级等措施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记者张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