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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信息来源:  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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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组织名称

宁夏自治区住房资金

管理中心党支部

支部书记

(签字)

姚军

党员人数

18人(退休1人)

承诺时间

2014.08                                            

公开承诺

1、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

2、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风险管控。

3、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4、实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

5、实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服务措施

 1、党员带头示范,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改进作风、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弘扬正气,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2、改进服务态度,做到温馨服务。从小处着手,认真解答每一位群众的咨询,认真接待每一位办事职工。从细节入手,规范言行举止,文明礼貌用语常挂嘴边,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从“五心”做起,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真心为职工服务。

3、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将服务承诺及服务措施进行公开,服务项目的内容、条件、程序、规定等以办事指南的形式上墙,服务项目全部免费。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努力营造阳光服务氛围。

4、改进服务方式,畅通便民渠道。改善服务环境,增设业务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提高服务效率,实施贷款“一站式”服务、提取网银支持,实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强风险管控。完善服务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行网上服务功能,畅通12329热线服务,健全完善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

5、抓好培训教育,树立良好形象。制定“三个计划”,即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集中学习制度,积极推荐理论学习文章,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四个一本”措施,提升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支部意见

机关党委

审核意见

备注

1、党组织公开承诺书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委(支部)会研究决定。

2、承诺书13份,单位存留1份,报机关党委2份(存档1份,公示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