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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两责”是抓好落实的关键

信息来源:  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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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尤其是肩负重任的基层 领导干部,既是工作一线的指挥员,又是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的战斗员, 落实好“一岗两责”事关一个单位执政能力建设的全局。笔者认为,作为各级 领导班子中的“一把手”,都能潜心研究、责无旁贷地落实好、执行好“一岗两责”。但就班子成员中的副职领导和 下属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而言,在“一岗两责”制度的遵从上,普遍存在着思想认识滞留在浅层表面的问题,大多都以管好分内的事为己任,同步履职合力抓“第二责”的动能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工作贴近指导、行动靠前指挥、方法一线帮带和“一把手”在与不在一个样的责任意识没有真正形成,主动作为逊色于被动作为。

一、充分认识和把握“一岗两责”的实质内涵及意义

所谓“一岗两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职责。从广义上讲,“一岗”就是一个领导职务所对应的岗位,“两责”就是每一个岗位的领导干部既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单位或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两责”赋予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一个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特别是副职领导干部在班子内是配角,但在分管部门是主角,同样下属单位、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干部也是如此,都是一个单位或部门的“领头雁”和“顶梁柱”,不仅仅是协助“一把手”对分管单位或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更重要的是要根据新形势赋予领导干部“一岗两责”的新内涵,笃实敬业、知责思为、敢于担当地肩负起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的责任。并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干部队伍勤政廉洁相协调,实现业务工作与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形象同步发展,最终达到在“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职权上分,力量上合”,用集体智慧创新、落实好“一岗两责” 的目的。

换而言之,“一岗两责”是各级领 导干部的基本职责,落实的成效是体现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只有认真履行“一岗两责”,把管事抓业务工作与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结合起来,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一岗两责”内容,科学制定评价体系,严格进行检查考核,才能有效促进本职范围内的工作与全局性的整体工作融为一体、和谐同步发展。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一岗两责”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一岗两责”,把工作目标责任与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责任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认识到位、责任细化、执行坚决,以此确保“一岗两责”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目前落实“一岗两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副职领导和下属部门负责人,对“一岗两 责”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得不深、不透,存在着落实“一岗两责”是单位“一把手”和人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督察组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的片面认识,对“两责”中的“第二责”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的重要性认识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重管事轻“第二责”。有些单位副职领导和下属部门负责人,没有真正把“两责”的落实与党组的整体工作部署联系起来理解和实践,存在着对管事和如何完成工作任务思考得多、强调得多,对下属人员的思想、纪律、作风、廉政、形象方面的情况问津的少,有的甚至认为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洁等形象方面出了问题,是属于干部个人自身的责任,作为领导只要把业务工作方面的事做好了、任务完成了,就算尽责了。

好人主义思想严重。部分单位副职领导和下属部门负责人,在履行“两责”的过程中,明知本单位、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思想、纪律、作风、廉政、形象等方面存在着纪律松散、我行我素,在岗不敬业、出勤不作为,有事不请假、迟到早退旷工找理由的“庸、懒、散”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有畏难情绪不敢抓不敢管,宁愿放弃制度和原则做老好人,怕关键时候丢了自己的“选票”。甚至认为查处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违规违纪行为,是自己揭短,家丑外扬,不但得罪人,而且容易受到上级的追究。

“两责”落实一般化。有的单位副职领导和下属部门负责人,对抓“两责”的落实缺乏自觉性和责任意识,工作标准不高,方式方法简单,有些制度形同虚设,对干部管理偏宽、偏松、偏软,甚至工作失察、失职,没有尽到领导应尽的责任。尤其是“第二责”方面出现的有章不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故作视而不见,对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分析研究不够,大事化小,责任追究避重就轻。

三、强化“一岗两责”的有效 途径

增强落实“两责”意识。“一岗两责”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问责”制度, 一些副职领导干部和下属部门负责人对此认识不足,这是制约“两责”落实的最大瓶颈,导致的最终结果是在履行其职责时“一手硬,一手软”,反映和折射出的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行政能力、素质形象问题。因此,落实“一岗两责”就是要解决单位副职领导和下属部门负责人把管事抓业务工作与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形成“两张皮”的问题。尤其是要纠正那种认为落实“第二责”只是“一把手”和人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督察组的事,而与单位副职领导和下属部门负责人无关的思想倾向,切实做到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全过程贯穿、全方位推进。同时,还要摒弃那种怕得罪人,想做“老好人”的心理,变“要我抓”为“我要抓”,“一家抓”为“大家抓”,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一岗两责”层级管理工作格局。

正确处理“两责”关系。管事抓业务工作与落实“第二责”是互相渗透的,尤其是“第二责”能否履行到位,是全面检验一个单位副职领导和下属部门负责人自身能力素质的试金石。如果说一个不倾注情感或不主动作为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的领导干部,就无从谈起协助“一把手”对分管单位或部门的业务工作负全责的问题。这样,既违背了事物运行的内在规律,也不利于全面工作的整体推进。从落实“一岗两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看,都属于管理不严、作风不实造成的问题。这就要求单位的副职领导和下属部门的负责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摆正位置,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管事抓业务与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的关系,真正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克服重业务轻“第二责”,避免管人、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管廉政、管形象“业余化”的现象,切实解决好精力分配、时间安排上的矛盾,自觉做到“两副担子”一起挑,“两个任务”一起抓,“两个轮子”一起转,促进整体工作协调、高效、可持续发展。

着力强化“两责”监督。针对“一岗两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新梳理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比较完整严密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的整体性、层次性、针对性规范落实“一岗两责”行为,着力构建“源头治理、行为制衡、流程制约、过程监督”的管事、管人、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管形象内控机制,以科学、有效、明确、可行的管理制度来管理干部、保护干部。同时,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和事,对发生问题隐瞒不报、姑息迁就、惩处不力的领导,要依据责任范围、内容和追究权限,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进行严肃追究,确保“一岗两责”落到实处。

《共产党人》2014年第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