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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责及各科职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自治区本级及中央驻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的审批、核算,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自治区本级及中央驻银单位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审核工作;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区直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住房资金的财务核算。


综合科职责

负责中心政务工作,统筹协调中心日常办公,维持正常运转及办公秩序;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负责中心人事劳资、行政财务、文秘、机要、印鉴、信息、档案、保密、普法、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中心重要会议、培训、活动的组织协调及会议决策、重大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中心对外联络、接待、宣传、来信来访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考核;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工作及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内外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中心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服务科职责

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建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做好账户的变更、注销、封存等工作;督促单位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负责审核并严格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定期做好归集、提取业务的分析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受托银行及延伸网点的归集、提取业务的办理;负责归集、提取业务的宣传工作;负责业务大厅的卫生整洁和秩序维护工作;承办中心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贷款科职责

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相关制度和措施;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宣传、培训工作;监督、协调业务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受理、审核;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初审、贷中、贷后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承办中心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科职责

负责住房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起草相关的制度办法、监管住房资金的收支情况;负责办理资金收支和资金的及时调度,编制相关会计报告;负责中心资金计划制定和信息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住房资金结息工作,并做好与受托银行的结算、对账工作;负责售房款管理工作,拟定住房资金保值、增值计划并组织实施; 做好业务类财务印章和支票的管理;确认委托银行拟定事宜;承办中心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房补贴审核科职责

负责区直全额、差额拨款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工作;负责区直在银自收自支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工作;编制区直单位下年度住房补贴汇总表;做好住房补贴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负责审核区直单位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册;负责住房补贴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复核、查阅区直单位存量公房房改人员历年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及出具相关证明;协助调阅统建房购买对象的历年住房补贴发放情况明细;协助解决政策贯通、财政拨付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承办中心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审稽核室职能

拟定住房公积金业务稽核计划和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积金业务风险疑点排查及监督整改落实工作;负责报送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告;负责组织协调委托银行业务考核及结果通报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公积金业务审计及考核工作;完成中心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